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我院2011级学生工程实践暨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6浏览次数:39

                          关于做好我院2011级学生工程实践暨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专业负责人,2011级单招各班:

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是学生了解、熟悉煤炭企业和掌握岗位工作技能,以及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所必需的教学环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毕业实习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关键,需要更广泛的收集资料。为了确保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2011级单招学生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孙 智

副组长:牛海生、许宏志

成 员:杨胜强、李桂臣、王启广、邓先明、汪吉林、王华清、彭  英、丁庆木、王彬

二、各专业负责人在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之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本专业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大纲,开好学生实习实训动员会。注重引导学生充分认识本次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特别要向学生明确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的要求、内容、考核标准,以及此次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之间的关系,如何积累和收集毕业设计相关资料等。

三、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实践质量,2011级单招学生工程实践训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专业综合设计,时间为2周,在校内进行;第二阶段:综合技能训练,时间为3-8周,在相关煤炭企业进行;两个阶段分别考核、计算成绩(百分),并按30%70%的比例计算工程实践总成绩。

其中综合技能训练成绩分两部分:实习报告及实习实训考核各占50%。若实习实训考核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技能训练和工程实践成绩为不及格。实习实训考核采用考试或答辩形式,考试按各专业实习实训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出题,答辩按专业人数的50%随机抽查。

四、2011级单招学生工程实践中的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各专业学生中属于煤企青年的原则上回原工作单位进行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若单位倒闭或无协议单位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要求在对口岗位实习,满足专业实习要求。在同一单位(集团公司,或地方煤炭公司)实训达3人以上的,应成立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点,各点由学院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实习实训点工作的协调、联系和考勤。

五、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任务,按大纲要求完成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报告。同时要求学生每天将实习情况收集整理,逐日写好实习日记。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期间,尊重实习单位指导人、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虚心学习,注重培养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六、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条例,尤其要加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知识和方法。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期间,参加实习单位的劳动考核,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请假须由实习单位负责部门批准,同时要向学院部门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期间迟到、早退、擅自离开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岗位的,由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单位按照一般工作人员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由学院按学籍管理规定条款处理,学院将会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实习实训检查。凡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时间达不到学校要求、不能按要求完成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任务,或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籍管理相应的条款处理。在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规章制度、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实习前每位学生签定一份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七、学生应树立良好的形象,要有集体荣誉感。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指导人汇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要尽可能避免与实习单位发生纠纷和冲突,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点负责人,由负责人代学院出面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汇报,由学院负责解决。如发生有损于学校形象和荣誉的事件,学院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八、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学生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应及时掌握实习实训情况,解决实习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学院将加大实习实训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由管理人员、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组成的检查小组将不定期到较集中的实习点走访、检查,了解学生实际的实习实训情况和在岗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写实习日记进行抽查。如果检查时学生不在实习岗位,学院将按实习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九、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开学前全部返校。同时,返校时应将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2份报告、实习日记及实习单位鉴定表一并带回学校,无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报告或实习日记或实习单位鉴定者,本次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考核以不及格论。

十、2011级单招各专业工程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时间及内容安排详见附件。

十一、学生到实训单位后,要将综合技能训练和毕业实习要求(实习大纲)、实习时间向单位通告,并将实习函交实训单位;同时将回执单内单位名称、负责人及电话、详细地址及个人报到时间、联系方式填好盖章后一周内寄回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

十二、毕业设计开始时间为2015316,管理(企管)专业为2015323日。毕业设计题目由各指导教师给出或由学生自拟与指导教师商量确定,要求在201412月下旬至毕业实习结束前完成选题。请专业负责人、相关教研室组织带毕业设计的教师提前准备好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选题实行一人一题,不得雷同,选题要符合学校有关毕业设计选题要求。

十三、学生应经常浏览学院网页实践教学中有关实习实训及毕业设计方面的信息和内容,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并按要求选题,及时接受指导并按老师的要求在毕业实习期间收集好毕业设计所需要的资料。各专业毕业设计学生分组名单及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毕业实习前将在网上公布。

学院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884732 

附件:11单招各专业工程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时间内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