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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29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学校关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1清明节:4456日放假三天。具体为45日(星期日)放假, 4月6(星期一)补休。

2、劳动节:5123日放假三天。具体为5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3校庆日:61日(星期一)放假。

4端午节:6202122日放假三天。具体为620日(星期六)放假, 6月22(星期一)补休。

二、关于课程调整

具体调课安排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节日期间,学院安排值班,地点在办公楼2408,联系电话:83884729。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对消防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出行执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

特此通知

                                           应用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